作為一家在活動權十余年的老牌活動策劃公司來說,最近總在思考一個問題:活動公司到底應該是以怎樣的一個角色出現?
市場上,就活動公司這個身份來說,整體有幾種呈現形式:
形式一、活動執行端,就是整合落地執行端的供應商,比如酒店場地、搭建商、人員服務商、相關配套(如禮品、翻譯、直播等)。
形式二、活動策劃端,這種以前段活動策劃、設計為主要核心,為客戶提供創意內容及視覺呈現。
形式三、活動營銷端,以活動為事件,進行傳播策略策劃及營銷投放。
以上三種,站在市場角度來說,有個詞形式,叫做“乙方”,簡單明了就是拿著甲方給的預算,為甲方服務的另一種身份。可是,活動公司就應該是這樣子的嗎?
最近總在思考一個問題:活動公司到底應該是以怎樣的一個角色出現?
今天談談我們的一點想法:活動公司其實最大的價值,就是“整合能力”,整合供應商、整合媒體資源、整合渠道資源,等等,“整合”某種程度上又是“連接”,連接圈層、連接資源、連接人性。
那么,活動公司為什么就不是一個“連接者”的角色呢?
作為乙方,通過甲方的活動,擴大其影響力,幫助連接周邊需求,帶動甲方品牌價值、市場價值,還能幫助周邊企業。
作為活動組織方,以有限的資金,做最大化的資源擴大連接,多方力量互推,多方企業受益,產業鏈橫向、豎向共贏。
大釋界傳媒,我們有個新的想法:
我們應該定義自己為“連接者”的角色,用創意、科技、思想為紐帶,連接客戶、連接產業、連接人和人的價值。我們應該不只是一家會議活動公司,我們實際要做的是“創造連接·共生價值”,成為客戶的價值伙伴,為客戶提供更具有價值的服務和連接。